Posted: 2005/2月/19 5:30上午 | IP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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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同性戀妥協
忽然間,似乎世界成為了同性戀者的天堂。
先是奇異的荷蘭,同意了同性戀者們可以結婚的法令,於是兩個長著鬍子的男人開始親吻,我想吐,但不敢,因為你得防備這會不會 傷害到與自己同看電視的那個小子,因為他愛張國榮,還愛一個同樣長鬍子的人,如果我吐了,是否我會傷害到他?接著中國的某些什麼 專家開始在傳媒上,告訴我,同性戀者是一種性取向的不同,不再是國人以前定義的是精神病,是可恥的了。然後又有某位寫小說的哥們 ,站出來,說自己是同性戀者,他寫的小說,被一位文學青年稱為"那事寫得真的太美了"。我老婆喜歡的毛寧,也被同性戀者這個詞給 害了。遠在韓國,最近聽說又要在南京復出。
而最讓我感到恐懼的是,我最敬重的一位老先生,那位把我當做一個傾訴者的人,我此前一直認為他愛上的是一位異性,沒想到,竟 是個男的。我除了擔心,就是後怕,因為我不知道還有哪位同仁,哪位朋友,會認真地告訴我,他的性取向。但我能亂猜測一通誰是嗎? 這也不能。
似乎,一夜間,這些人一下子走了出來,有一位朋友誇張地說,似乎到處都是同性戀,當然這中間也有些是趕時髦的。
我是個堅定的異性戀、好女色者,可是,在我的周圍竟然埋伏了這麼多的不同性見者,真是可怕。我曾對這種東西表示反感,甚至有 些噁心。但"對於如此美"的一種取向,我敢表示反對嗎?
連比我NB的小布什,也不敢得罪美國同性戀者協會,因為他們握有上百萬張選票,而我更不敢了,因為那位老先生有恩於我,幫我 賺了不少銀子。而那位同仁,除了性見不同外,其它時候簡直就是一位好人。還有那位小說家,我如此喜歡他的文章,難道我可以反對他 嗎?
我只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與他們為敵,堵死自己的退路,再一種就是向他們投降。
為了TMD的生存,與我本身的美德,我選擇了妥協。
只是希望他們也向我妥協,在越來越多這種同性情結的年代,請尊重我的喜歡女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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