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2005/2月/19 5:41上午 | IP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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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是天生的嗎?
為什麼會出現同性戀想像?柏拉圖在他著名的《會飲篇》中曾通過阿里斯托芬之口,對同性戀作出了有趣的、富有想像力的,同時也 是天真的解釋:
從前人與現在人不一樣:第一,從前人類有三種人,不像現在只有兩種。在男人和女人之外,還有一種不男不女亦男亦女的人。這種 人現在已經絕跡,但名稱還保留著:『陰陽人』,他們在形體上和名稱上都是陰陽兩性的。第二,從前人的形體是一個圓團,腰和背都是 圓的,每人有四隻手、四隻腳,頭和頸也是圓的,頭上有兩副面孔,前後方向相反,耳朵有兩個,生殖器有一對,其他器官的數目都依比 例加倍。為什麼從前人有三種,身體如此構造呢?因為男人由太陽生出,女人由大地生出,陰陽人由月亮生出,因為月亮同時具備太陽和 大地的性格。這種人的體力和精力都非常強壯,因此自高自大,乃至於圖謀向諸神造反。於是宙斯和眾神商量對付辦法,他們不能滅絕人 類,否則就沒有人類對身的崇拜和犧牲祭祀。但人類的蠻橫無禮不能容忍。宙斯想出一個辦法,一方面讓人類活著;另一方面削弱他們的 力量,使他們不敢再搗亂。辦法是把每個人截成兩半,這樣他們的力量削弱了,而數目加倍了,這樣侍奉神的人和獻給神的禮物也就加倍 了。截開以後,他們只能用兩隻腳走路。把人截開後,宙斯叫阿波羅把人的面孔和半邊頸項轉到截開那一面,把截開的皮從兩邊拉到中間 ,拉到現在的肚皮地方,把縫口在肚皮中央繫起,造成現在的肚臍。然後把皺紋弄平,只在肚皮和肚臍附近留下幾條皺紋。
原來人這樣被截成兩半之後,這一半想念那一半,想再合攏在一起,飯也不吃,事也不做,直到餓死為止。若是這一半死了,那一半 還活著,活著的那一半就到處尋求匹偶,一碰到就跳上前去擁抱,不管那是全女人截開的一半(就是我們現在所謂的女人),還是全男人 截開的一半。這樣,人類就消滅掉了。宙斯起了慈悲心,就想出一個新辦法,把人的生殖器移到前面 - 從前都是在後面,生殖不是借男女交媾,而是把卵下到土裡,像蟬一樣 - 使男女可以借交媾來生殖。由於這種安排,如果抱著相合的是男人和女人,家會傳下人種;如果抱著相合的是男人和男人,至少也可以平 洩情慾,讓心裡輕鬆一下,好去從事人生的日常工作。就是像這樣,從很古的時代,人與人彼此相愛的情慾就種植在人心裡,它要恢復原 始的整一狀態,把兩個人合成一個,醫好從前截開的傷痛。
凡是由陰陽人截開的男人就成為女人的追求者,男情人大半是這樣起來的,至於截開的女人也就成為女情人,男人的追求者。凡是由 原始女人截開的女人對於男人就沒有多大的興趣,只眷戀和自己同性的女人,於是有女子同性愛者。凡是由原始男人截開的男人在少年時 代都還是原始男人一個截面,愛和男人做朋友,睡在一起,乃至於互相擁抱。這就是「孌童」和「象姑」們。他們在少年男子中大半是最 優秀的,因為具有最強烈的男性。有人罵他們為無恥之徒,其實這是錯誤的,因為他們的行為並非由於無恥,而是由於強健勇敢,富於男 性,急於追求同聲同氣的人。最好的證明是只有這批少年到了成年之後,才能在政治上顯出是男子漢大丈夫。一旦到了壯年,他們所愛的 也就是少年男子,對於娶妻生養子女沒有自然的願望,只是隨著習俗去做;他們自己倒寧願不結婚,常和愛人相守。總之,這種人的本性 就是只愛同性男子,原因是要「同聲相應,同氣相求」。
如果這樣一個人,無論它是少年男子的戀愛者,還是另一種戀愛者,碰巧遇到另一個人恰是他自己的另一半,那就會發生什麼樣的情 形呢?他們就會馬上互相愛慕,互相親暱,一刻都不肯分離。他們終生在一起過共同的生活,可是彼此想從對方得到什麼好處,卻說不出 。沒有人會相信,只是由於共享愛情的樂趣,就可以使他們這樣熱烈地相親相愛,很顯然,兩人心中都在願望著一種隱約感覺到而說不出 來的另一種東西。……他們每個人都會想,這正是他們許久以來所渴望的事,就是和愛人熔成一片,使兩個人合成一個人。
這一切就在人類本來的性格:我們本來是完整的,對於那種完整的希冀和追求就是所謂愛情。〔柏拉圖,237-242〕
從柏拉圖的解釋中隱含的觀點是:其一,同性戀現象起源於最高的神宙斯的安排,因此不能去責備同性戀者本人;其二,同性戀出自 人類本性,追求他們原來的一半,因而是天生的;其三,同性戀者追求同性的行為,是一種真實的感情,這不是什麼不道德的事;其四, 男同性戀者具有強烈的男性,是真正的男子漢、大丈夫。這第四點反映了柏拉圖和當時古希臘的性別觀念,與現代人的性別觀念大相逕庭 ,結果使他認為男同性戀者反而比一般異性戀者優越。
中國文獻中對同性戀的解釋有以下幾種: 後天環境劫誘說:「孌童則本無是心,皆幼而受紿(欺哄)或勢劫利餌耳。」(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二上) 先天淫惡果報說:紀曉嵐以方俊官為例,說方在幼年做過一個『裝新娘子』的夢,這是「事前皆定」。「此輩沉淪賤穢,當亦前身業報, 受在今生,不可謂全無冥數。」(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卷三)
後天意志墮落說:倪余疆不同意上說,「是想殊始,積有是想,乃有是夢,既有是夢是想,乃有是墮落,果自因生,因由心造,安可 委諸夙命耶?」「一念不入邪,……不至於墮落。」(同上)
先天因緣輪迴說:前定的婚姻,如果今世不能完成,來世女的轉而為男。但為什麼要轉男呢? 以上四說,都是以同性戀行為「淫惡」、「墮落」為前提,而且都是講被動同性戀。但沒有試圖去解釋為什麼有人喜歡孌童呢?〔潘光旦 1987〕
試圖給予同性戀以科學解釋的是19世紀的事。
19世紀末的性學家和醫學家爭論同性戀是先天還是後天的問題。如果同性戀是天生的,就不應受法律懲罰。因此許多同性戀者支持 先天論。1860-1895年本人是同性戀者的德國律師兼作家烏爾裡克斯(Karl Ulrichs)發表許多著作論證先天論,指出男同性戀者既不是罪 犯,也不是精神病人,而是胚胎發育不正常的結果。他們雖然有男性性器官,但由於腦部(性慾中樞)的分裂不完整,以致成為「女性身 體包裹的男子」。但克拉夫特-埃賓(Richard von Krafft-Ebing)在他的《性心理疾病》中主張後天論,認為同性戀是墮落的,是一種病態,但在該書第12版時,試圖將後 天論與先天論結合起來。當時多數學者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病態,因此提出了種種治療辦法:同性戀者應嘗試與女性同居或結婚;將能量轉 移到工作、娛樂和音樂方面;厭惡療法,即讓他們看同性裸體照片,然後用電休克使之產生厭惡;以及閹割。1898年美國肯薩斯州有 48個男子在精神病院裡被閹割,丹麥也於20世紀30年代閹割了200名性罪犯。〔周華山 1995〕
在試圖解釋同性戀現象的努力中,涉及四個主要理論問題:
1人類有機體在出生時在性心理上是中性的,因此是後天學習過程決定成人的同性對像選擇,還是有「內在的性素質」,它有選擇地 影響學習效應?
2什麼是同性對像選擇藉以發展的學習過程的性質和內容?是否可用對同性人的性反應的肯定制約,對異性人的性反應的否定制約, 來說明同性戀?
3童年或青春期這些特殊的時期是否是對同性對像選很關鍵?
4核子家庭中父母-孩子的關係是否在決定一個人成為同性戀者很關鍵?是否童年和青春期的同夥關係,青春期的異常亞文化,以及 早期的成人生活具有同等的或可能更大的意義?
這四個問題的中心是:同性戀是先天的,還是後天的?如果是後天的,那麼哪些因素最為重要?
在同性戀現象的解釋中,主要有以下三種假說:
1、生物學假說
動物假說:
最簡單的生物學假說是動物假說:由於動物有同性戀,人是動物,所以人也有同性戀。這種假說沒有區分同性性行為與同性戀。應該 說,動物有同性性行為,但很難說動物有同性戀。動物的性行為發生於它的發情期內,這種性行為是為了生殖。我們可以看到雄性獼猴之 間在非發情期有同性性行為,是表示彼此在猴群中的地位高低。恐怕不能由此得出獼猴中存在同性戀的結論。同性性行為是人與動物共有 的,但同性戀是人類特有的,而在動物之中沒有的。但最近對動物的研究提示,動物腦中有因性而異的中樞,也確定了它的位置和功能。 這項研究可能會支持腦差異假說。
性激素或內分泌假說:
1944年盧瑞阿指出,性激素分泌不平衡是同性戀的原因。1971年科洛德尼對35位男性素質性同性戀者血中的睪丸酮水平顯 著低於異性戀對照組。因此有人認為,產前雄性激素缺乏導致男性同性戀,產前雄性激素過多導致女性同性戀。但其一,激素療法不能改 變同性戀;其二,精神因素、生理因素、一般健康狀態(飲食、用藥史、吸煙、性活動)都可影響激素檢驗結果;其三,1977年布羅 迪發現年輕同性戀者血中睪丸酮水平高於對照組; 其四,其他人在男女同性戀者中未發現激素與對照組有差異。而且成人中同性對像選擇不受激素治療影響,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的內分泌 系統也沒有差異。
腦差異假說:
早在1886年克拉夫特•埃賓就提出,同性戀是由於異性腦中樞占支配地位(男性的女性中心,或女性的男性中心)。1991年 8月利維(他本人是公開的同性戀者)在《科學》上發表了他對41例屍體的大腦組織研究,其中19例是死於艾滋病的男性同性戀者, 16例是男 性異性戀者(6例死於艾滋病,余10例死於癌症、尿毒症、血液病或肺炎),6例是女性同性戀者(死於艾滋病、紅斑狼瘡、癌症、敗 血症)。發現男性同性戀者III型下丘腦前區間質核體積比異性同性戀者大二倍多,有顯著差異。而男性同性戀者與女性異性戀者無差 異。分析表明,其大小與受試者的死亡原因無關。這一發現支持了以往學者提出的III型下丘腦前區間質核與個體性別無關、人與個體 性取向有關的假說。這一研究結果既需重複,又需分析。例如,這種差異是同性性行為的原因,還是同性性行為的結果?
遺傳假說:
科學家較早就想到遺傳因素決定性取向。但對主要是同性戀男人與主要是異性戀男人的染色體進行進行比較研究,結果是否定的,即 他們之間沒有顯著差異。研究表明,同卵孿生同性戀的合併發生率比異卵孿生顯著高。但對這個證據有爭議。20世紀初,埃利斯、赫希 菲爾德、略默爾等分別對男性同性戀者家族進行調查,結果基本相同:35%左右的男性同性戀者家族史陽性。1934年桑德對同卵孿 生子的同性戀發生情況進行調查,7對孿生子中6對是同性戀,僅有一對是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1952年考夫曼對85位身為孿生子 之一的同性戀者和他們的孿生兄弟進行調查,其中40對是同卵孿生子,45對是雙卵孿生子。同卵同性戀者的兄弟100%是同性戀者 ,雙卵為40%。
但其一,1960年雷納和1963年考伯分別對7例同卵孿生同性戀者進行研究,其孿生兄弟均為異性戀者;其二,考夫曼的85 例中僅有1例父親是同性戀者,近親長輩中同性戀發生率也未見升高;其三,考夫曼的同卵孿生子不單是普通同性戀者,他們之中的許多 人是精神分裂症患者或嚴重嗜酒者;其四,他們不僅性取向相同,並且有共同的家庭和環境因素。
然而,是項研究的結果雖不能肯定遺傳因子在同性戀中的決定作用,但這些反對意見也沒有否定它的作用。哈默爾(Hamer)等 人對DNA連鎖研究表明,影響男人同性戀傾向的基因位於X染色體上,40對同性戀兄弟中的33對X染色體的末梢區域有5個標誌( markers)是一致的,另外7對染色體上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位點不一致。白萊(Bailey)等人報告單卵孿生男女均為同性 戀的比比雙卵孿生均為同性戀的多。有人認為,同性戀性行為的出現70%是遺傳基因作用的結果。如果遺傳假說能夠得到驗證,那麼這 一假說也許不會與腦差 異假說和內分泌差異說發生矛盾。
社會生物學假說或親緣選擇假說:
同性戀者的存在使得他們的近親有可能繁衍更多的後代,因為同性戀者能向其近親提供特別有價值的幫助,從而使家族獲得比一般人 更優越的生活條件和較高的生育率,這導致其家族的基因傳遞相對增加,而其中一部分就是同性戀基因,結果總有一部分人具有潛在的同 性戀傾向。這也就是雖然素質性同性戀者自己即使沒有後代,他們的基因也可能通過旁系支脈傳遞下去的緣由。同性戀的遺傳傾向不一定 表露出來,其表現程度取決於家庭及環境的影響以及早期的性經歷、性經驗。
2、精神分析或心理動力假說 弗洛伊德本人對同性戀提出過解釋。他在1905年認為,生物學素質與早期學習經驗或固結一起決定同性對像選擇。他在《性學三論》 中指出,由軟弱或漫不經心的父親,與心灰意冷的母親養大的男孩易成為同性戀者;男孩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父親,未來也易於發展成為同 性戀者。經他分析過的每一位同性戀者,在其童年早期都曾對某個女人(通常是其母)發生過持續時間雖然短暫但卻強烈的戀情。當這兒 童長大以後便自己模擬童年時所愛過的那位女性,常常尋找追求與自己相似的男子,就像自己的母親愛自己一樣。這是戀母情結。
弗洛伊德認為利比多是性本能的或自然存在的力量或能量,是一種獲得性快感的原動力。古典的精神分析理論強調兒童的性心理發育 大體經歷5個階段:口欲期、肛欲期、自戀期、同性戀期和青春期。當這一發展停滯不前,或從某一較高層次回歸到較低層次時,個體性 心理滯留在某一較低階段,即為固置作用,這時個體採用較低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性衝動。通過肛交來獲得性滿足的同性戀行為,是性心 理固置在幼兒肛欲期的表現。不能通過這些階段是由於親子之間的病原性關係所致。
這一假說現在主要依賴對成人異性戀和成人同性戀生活史進行比較研究的相衝突和有爭論的資料。弗勞恩德和品卡瓦(Freund & Pinkava,1961)用比較精神病院男性同性戀病人、同一醫院的神經官能症同性戀病人和非精神病院的同性戀病人的資料檢驗 關於親子關係與同性戀的假說,就父母在家庭中的支配、控制和決定性影響方面沒有顯著差異。同性戀兒子與父親的關係更「心煩意亂」 ,但它是結果不是原因,心煩意亂主要在兒子那邊。比布爾等(Bieber et al.,1962)根據問卷調查得出結論:如果兒子與占統治地位的母親關係親密,而不起作用的父親孤立或敵視,成為同性戀的可能 大。紹菲爾德(Schofield,1965)根據6個匹配組的調查得出相似的結論。
但這些證據並不支持病態的親子關係是成人同性戀的必要或充分的前提或決定因子。然而提示某種形式的家庭病態與某些個人更容易 發展為同性戀相連。 關於青春期中有那些決定因子對成人同性戀是關鍵,證據很少。沙利文(Sullivan,1953)強調前青春期與同性同夥的友誼 過分強是同性戀發展的一個基本條件。金西等(1948)認為文化壓力和社會制約可決定最後的對象選擇。青春期對男性可能是關鍵階 段,因為:青春期的早發與同性戀的性活動呈正相關,16-20歲之間發生性活動高峰。然而在女性中在同性戀與青春期早發之間沒有 一致的關係,而女性性活動高峰在20歲晚期。
青春期的集團規範和同夥關係,可通過影響他們自我概念、性角色期望和表現、可允許行為界線的概念而決定成人異性戀和同性戀的 相對頻率。雷斯(Reiss,1961)發現,一組與成人同性戀從事性活動的男性少年犯的成員不認為他們是同性戀者,到了成年也 不再繼續進行同性戀活動。胡克爾(Hooker,1965)認為,參與同性戀集團或非正式同性戀人群的大一些的青少年或年輕成年 可逐漸承認自己是同性戀者,開始同性戀生涯。
心理動力學理論認為同性戀是無意識心理動力學機制的符號表達,這些機制和符號化是複雜而多樣的。福勞恩德(1905)認為同 性戀是自戀的追求,尋找一個象徵自己的戀愛對象。威爾布爾(Wilbur,1965)和湯普森(Thompson,1947)認 為男女同性戀是掩蓋在同性戀關係中的不同性格問題的症狀,如對異性的恐懼、需要反抗權威、害怕成人責任,以及自我的毀滅等。這些 理論包括複雜的變數模式,很難提出清晰的假說。於是只能集中理論或變數的某一方面。泰爾曼和邁爾斯(Terman & Miles,1936)比較了「被動」男同性戀者(在性行動中起扮演「女人」角色)與「主動」男同性戀者(「男人」角色),然後 將他們二者同異性戀男女比較。被動組的女性分數和主動組的男性分數都比對照組高。這提示兩組同性戀者的個人呈現男性和女性性別認 同、興趣、活動和感情的異常。張和布洛克(Chang & Block,1960)的調查所得結果支持這樣的假說:同性戀男子更強烈地認同母親,而不認同父親。大多數其他的人格方面研究, 不支持同性戀是一種性心理病理的症狀的說法。同性戀與異性戀唯一區別是性對象的選擇。同性戀者之間的人格差異大於他們之間的相同 。對同性戀的研究的無定論性是由於變數太多。
3、社會文化或境遇假說 當精神分析假說的支持者分析影響青春期少年性心理因素時就不可避免要涉及社會文化因素。當青少年進入學校或社會時,可能會與同性 同夥關係密切,或遇到同性戀亞文化人群。是否這些青少年就會成為同性戀者?所有的調查都只能獲得一定的概率,這就不能迴避為什麼 同樣情況下有些人沒有成為同性戀者的問題。這樣,又需要從青少年的內部尋找解釋。境遇解釋遇到同樣的問題。絕對同性的人群長期生 活在一起,肯會有人尋求同性性行為來宣洩他們的性衝動,但為什麼有些人不這樣做呢?所以,所有試圖從外部尋找同性戀解釋的努力, 都會發生同樣的問題。
從現在可得的有限證據可見,成人同性性行為的種種形式產生於多變數的許多組合,包括生物學的、文化的、心理動力學的、結構的 和境遇的。哪一類決定因子也不能解釋所有這些甚或一種形式。每一類決定因子的相對重要性因人而異。但是如果要說到同性戀(素質性 同性戀,排他性同性戀或絕對同性戀),那麼恐怕機體內在的因素將起決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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